上午手写了一份《辞职申请》向经理说明了我想要离职的想法。经理把我带到办公室和我谈了一上午,下午部门副总也和我谈了一下,算是允许了我的辞职申请。然后我去找人力资源部的人要了离职资料,找经理和部门副总签了字,算是正式申请离职了,接下来几天就是一些交接工作了。整个这一天,我有很强烈的负罪感,说真的,不是对公司有什么负罪感,而是对我们部门,尤其是对先后带我的两个老师和经理。“辜负了领导对我的期望”这句话一直都是在一些比较客套的、虚的文章里见到,但是我觉得这真的是对我此时此刻心里所想的最恰当的描述了。<!–more–>
不辞职就该申请转正了,在这个节骨眼上我必须考虑是不是要在这个公司做,因为决定了就肯定要做久一点的。
这一走,对不起的主要是三个人。
一个是我来公司的第一位老师,D老师,她教我做验证,我有不懂的问题问她,她都会教我,能遇见这样的老师是很幸运的,但是她在我身上花了这么多心思,我却要走了,白白浪费了她许多时间和精力。
一个是部门经理C经理。开会或者外面的人给公司人员培训的时候,经理都会认真记笔记,而且也很积极和来培训的老师沟通。平常的许多事情我也能感觉到我们经理是个很积极的人。我是很钦佩这样子的人的。今天上午和我们经理的谈话,让我觉得经理是个主人翁精神很强的、愿意“克服难关”的人。我很希望跟这样的领导干。只是可惜我是在这家公司遇到了我们经理,而不是在其他公司遇到。
还有一个就是我后来跟的FX姐。她上次公司趣味运动会的时候不小心把脚给扭了,到现在也没全好。我这一走,她就得自己下车间了。
我的负罪感,就是对他们三个前辈的。对其他人,没有这种感觉的。正式走之前,多做点事情吧,减少一些这种感觉。